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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8浏览次数:643

各本科生班级:

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和《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434号,下称“《推免办法》”)及《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的通知》(师大教〔201762号)精神,现将做好我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下称“推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名额

1.推免名额6名,由院遴选工作小组考核,依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推荐。

2.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由校团委另文通知。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且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大学一至三年平均学分绩点(不含补考和重修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40%,无不及格者(公选课除外)予以优先考虑

4.在学期间大学英语应通过四级考试,且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80分。非外语专业的日语、法语等少数语种四级考试不低于52分。

5.在学期间取得显著科研成果者予以优先考虑。

6.在全国“挑战杯”竞赛中获奖三等奖(铜奖,含)以上,在思想品德合格、未受过纪律处分以及未出现重修或补考、大学一至三年综合测评名次为所在专业同年级的前30%、大学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的前提下,可破格免试攻读校内本专业硕士研究生(限第一、第二作者)。

7.个别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书面推荐、我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同意,可不受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与外语成绩要求的限制,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进行公示,且此部分推免生人数不超过1人。

8.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推荐程序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吴立明

副组长:徐挺汉

成员:曾盛聪 陈文 林少敏 张铃枣 谢宏忠刘素芬

蔡艺颖

() 912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在向我院提出申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生资格申请表》,提交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每篇含封面、目录、论文),其他学术经历证明材料和读研诚信承诺。未申请或逾期申请者,视为自动弃权。

() 914日前,我院对符合推免条件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大一至大三综合测评总成绩和学术实践表现,择优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将在学院网页上公示5天。公示内容应包括:学院、专业、姓名、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外语过级情况、综合评价排名(或成绩)等。以3名教授联名推荐的,还应公示学生有关说明材料教授推荐信。公示无异议后,将初选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四)918日前,我院将初选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材料包括:《福建师范大学推免生初选名单汇总表》、本专业同年级的平均学分绩点情况一览表、《申请表》、读研诚信承诺、外语级别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或教务处出具的成绩证明)

考核有关记录材料及相关记录介质由学院保存一年,备查。

(五)920日前,研究生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初选名单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提交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确定的拟推免生名单在研究生处网页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推免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六)924日前,所有拟推免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称研招网)注册、关联学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并根据个人意愿填报招生单位(每次可同时填报3个),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参加复试。

(七)对所有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学校不做本科就业推荐。

四、其他事项

()我院将切实遵守推免政策,规范推荐工作程序,严格按名额推荐,并加强推免生推荐工作及信息公开工作。

()对推免生遴选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我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已录取者,将通知招生单位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

校监察处:22867115;校教务处:22867393

院研招办:8346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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