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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公共管理学院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7浏览次数:97

                         

师委公管〔20162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校党校《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高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经学院分党委研究决定,本学期举办校党校公共管理学院分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短期集中培训,引导全院党员发展对象了解党的政治生活准则,提高党性修养和共产主义觉悟,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更加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理论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了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关心党的建设,培养党员意识,切实提高我院党员发展对象的整体质量。

    二、培训时间

2016327--4月20

三、培训地点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

    四、培训对象

    经党组织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

    五、培训形式及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采用主题讲座、课堂教学与学员自学、理论学习与实践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辅以思想交流、视频教育、撰写心得的生动形式。主要内容包括党章、党的组织制度和纪律等文件,党的性质与宗旨、党的指导思想与纲领、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等。

六、培训考核

培训后,我院将自主命题,组织发展对象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经校党校审核后,由校党校发给结业证书。

七、学员守则

1.遵守课堂纪律,不无故旷课、不迟到、不早退。

2.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参加讨论。

3.讲文明、讲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衣着整洁大方,佩戴校徽。

4.凡有事请假者,须写请假条,经辅导员批准,再交组织部长备底。

5.无故缺席一次,请假超过两次,或者迟到超过两次者,不予结业。

附件:1.公共管理学院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2.公共管理学院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人员名单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24



附件1

公共管理学院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日程安排表(学院)

  

时间

地点

内容

主讲人(主持人)

备注

327

晚上6:00-9:30

仓山校区邵逸夫楼三楼学术厅

1.开学式

2.学习贯彻 《准则》和《条例》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陈文

(兰善萍)

第一讲

3 30

下午2:30-5:30

仓山校区文科楼101

观看影片:东京审判

各年级组长

第一次讨论

46

下午2:00-5:30

仓山校区 文科楼二楼会议室

主题讨论:全国“两会”热点讨论

刘仕敏 黄国雄

(王凌雪)

第二次讨论

49

上午8:30-12:00

仓山校区文科楼102

讲座:解读新《党章》

王佳龙

第二讲

4 9

下午2:00-5:30

仓山校区文科楼202

讲座:信仰的力量——做一名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者

叶龙祥

第三讲

410

晚上

7:00-9:30

仓山校区文科楼十楼1009会议室

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的政治现代化

张翔

第四讲

417

上午8:30-12:00

仓山校区文科楼十楼1009会议室

讲座: 学生党员的责任与担当

陈晓斌

(刘世斌)

第五讲

4 17

7:00

仓山校区文科楼十楼1009会议室

党训班结业考试

(兰善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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