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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7浏览次数:784

 师委公管20154

  

 

各教工、学生党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师委组〔20158)和《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实施办法》(师委公管〔201411)精神,结合《深入开展“以‘三严三实’要求深化‘两创两评’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党建工作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支部工作活力,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简称“支部立项”),在此基础上,再择优推荐3个支部立项(其中1个为教工支部立项)申报校级立项,其余支部立项作为院级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范围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的创新实践;

2.围绕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以及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带动师生立足本职,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争创党建工作先进,争创事业发展先进的创新实践;

3.贯彻落实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政治属性与服务功能相结合、组织整顿与巩固提升相结合、培育典型与全面提高相结合的创新实践;

4.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新精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的创新实践;

5.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新载体,搭建基层党组织服务师生的平台,提升党员服务意识,健全服务工作机制;

6.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重点加强组织体系、骨干队伍、活动载体、工作制度、场所阵地建设,推进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7.创新党支部活动内容和方式,强化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8.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媒手段,建好用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网络平台工作;

9.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创新推进“马上就办”、“四下基层”工作的载体和内容,建立健全改进学风、教风、作风的长效化常态化机制;

10.党支部共建共创工作的创新实践。

各教工和学生党支部要围绕以上项目选题范围,结合当前基层党建的热点难点问题,借鉴科研课题立项管理模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开展立项选题和活动组织,不应直接照搬上述选题。活动方案要体现“符合师生特点、贴近师生需求、服务中心工作”的原则,操作性强;活动内容要有整体性和逻辑性,体现党组织活动的特点;活动形式要灵活多样,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新平台,创新方式,提高成效。

二、参加立项对象

我院教工党支部和除2015届毕业班以外的学生党支部。

各党支部要开展立项活动的讨论,充分调动党支部的工作积极性,扩大活动覆盖面,每个支部都要参与“支部立项”,从中择优推荐3(其中1项为教工党支部立项)申报校级立项,其余支部立项作为院级立项。

三、组织实施

1.组织发动(2015年5月8前)。各党支部根据本通知精神,广泛动员,积极组织,认真进行项目的设计和论证。

2.项目申报(2015年5月13前)。党支部填写《公共管理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院级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支部立项”相关表格和材料均可在学院网站下载)。各学生党支部申报材料由所在年级辅导员审核,教工党支部申报材料直接交学院党委办公室。513,请所有申报立项支部将《申报表》(页数一般为4页,双面打印)(一式5)报送院党委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437053531@qq.com

3.项目评审(2015年5月16前)515,学院党委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并公布评审结果,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3(其中1个为教工支部立项)优秀项目参加校级立项项目评审。若推荐未获得学校立项的项目和其余“支部立项”项目由学院予以立项。

4.项目开展(20156-20165)。各党支部根据项目设计分别开展活动。

5.结项总结(20165)。各项目认真做好“立项活动”的总结,校级立项的支部和院级立项的支部分别填写校、院两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立项结项申请书》(简称《结项申请书》),整理结项成果材料(应是突出活动特色的标志性成果,包括不少于5张的活动照片,《结项申请书》及结项成果材料的整理装订等要求可在组织部和学院网站下载),校级立项报党委审核,院级立项由辅导员审核,并于2016525前将各项目的《结项申请书》和结项成果材料报院党委办公室。

6.项目验收及表彰(20166)。校级立项由校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进行结项审查,通报验收情况,并评选出校级优秀成果,推荐参评省级优秀成果。院级立项由院党委进行结项审查,通报验收情况,并评选出院级优秀成果。

四、资助管理

1.“支部立项”分为两类,一是校级立项项目,二是院级立项项目。其中,校级“支部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全校重点项目约15项,一般项目约25项。具体数量依据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数量确定。没有进入校级立项的项目作为学院立项项目组织开展;院级立项由学院党委确定数量。

2.校级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000元,校级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000元,该项目经费由学校资助;对获批校级项目且结项获校级优秀立项的党支部,学院再给予500的奖励,院级立项项目每项资助1000元,该经费由学院资助。

3.校级、院级立项资助经费将在项目通过验收后下拨;立项资助经费按资助总额50%预拨。若项目未通过验收,余下的经费将不予资助。经费使用办法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既要有总体工作安排,又要对支部开展活动的分解,从项目设计、申报、实施、总结等各个环节推进立项活动精细化,切实将活动抓好抓实。

2.突出特色,力求创新。各党支部要精心设计活动内容,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创新,努力打造特色品牌活动,避免千人一面。“立项活动”要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有机结合,并要处理好党内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避免用党日活动、寒暑期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和单纯教学科研任务等简单代替“支部立项”。

3.及时总结,健全机制。要及时总结“支部立项”的开展情况,注重通过网络、报纸等形式宣传主题活动的进展、特色等;注意活动图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注重活动的总结提炼,积极撰写经验性材料或理论文章,巩固活动成果。以开展“支部立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机制,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附件:1.公共管理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院级项目申报表.doc

     2.公共管理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院级项目结项申请书.doc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公共管理学院员会

                                                                                        2015年5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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