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务员局关于组织福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入驻申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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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公务员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福州市政府在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内建设了福州市大学生创业园。为推进福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我局将开展福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入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4年3月1日--2014年3月15日 二、入驻周期 原则上驻园年限为三年。前二年场地租金全免,第三年按市场价的50%交纳租金。 三、申报条件 (一)入驻企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独资或合资、合伙创办。 (二)入驻企业必须由高校毕业生担任法定代表人,且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三)入驻企业须依法设立,其注册地址和营运总部须设在福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内。 (四)依托首届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优秀项目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企业,免于评审直接入驻创业园;“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十佳“福州市女大学生创业之星”创办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驻创业园。 四、申报材料 (一)《福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入园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三份,内容包含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进展情况、资金运营情况、企业人员基本情况和岗位职责等,可对项目优势扩展论述); (三)申请人以及合伙人身份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复印件(在校生提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 (四)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已经创办企业,还需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福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入园申请表》及内容详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将申请材料(纸质材料)交至福州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人事大楼二层,邮编:350004,联系电话:83337727); (三)各申请人同时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至fzsbys@126.com; (四)市公务员局将会同市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入驻企业。
附件:福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入园申请表 福州市公务员局 2014年2月28日 附件下载:福州大学生创业园入园申请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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