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进一步完善我院学生组织的自身建设,加强大学生干部队伍培养的力度,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以“素质过硬、主动作为、热于奉献”为标准,建设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实践型的学生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实施学生干部队伍培养计划暨“雄鹰”成长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当代青年学生,提高学生干部的理论素养、研究能力和实践水平,坚定学生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二、基本原则
激发学生参与工作的热情,注重学生干部的合理选拔,提高学生干部的自身能力和素质,传授好的工作方法,完善团队文化建设,健全管理和考评制度。
三、参与对象
学院两委、各年级两委、班委
四、主要措施
(一)加大两委干部队伍学习培训力度,在提升内涵上下功夫。利用“青马工程”培训班、大学生骨干培养班、部门定期专业培训、两委换届交流会等平台,加强对学生干部思想意识、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提升。
(二)完善职能,规范制度,创新机制,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组织力和战斗力。规范各类会议制度、物品管理制度、信息反馈制度、例会制度以及学生干部评价、考核和监督制度等,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为工作的顺利运行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
(三)以主体性和自主性为培养要求,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对学生干部的引导和使用,通过权利赋予与责任规制,激发学生干部的主体性意识,有效地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功能。
(四)积极开展与校学生会及其他学院学生会的合作交流。积极配合校学生会、校社联举办的相关活动和兄弟学院对口部门的交流与学习活动,积极向校级学生组织输送优秀学生干部人才,共同培养优秀学生骨干。在交流合作中不断展现我院两委的良好精神风貌和学生组织的知名度、美誉度。
(五)大力培养和选树典型,发挥先进学生干部群体的示范作用。通过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两委之星”的评选和表彰,从学生干部群体中挑选品德良好、作风正派、能力出众的优秀个人作为典型,通过宣传典型的事迹和经验,促进学生干部群体比、学、赶、超的激情。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试行,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公共管理学院“两委之星”评选办法》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3年10月8日
附件:
公共管理学院“两委之星”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评选对象
学院两委各部门成员
三、评选条件
(一)工作认真、积极,态度端正。
(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三)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团结同学,谦虚诚实,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四、评选方式
(一)以部门内部推荐、民主评议的方式,推荐“两委之星”候选人。
(二)每个部门仅限推荐1名候选人。
(三)各部门应把参加学校或学院的重大活动(如校运动会、迎新晚会、院运动会等)的考勤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低于整个活动参与时间平均值的成员,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四)学院统一对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如发现申报材料不实者,将取消评选资格。
四、表彰方式
(一)院团委经公示后予以正式发文进行表彰。
(二)在全院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状。
五、评选时间
每学年评选三期,每年10月20日、12月20日、4月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部门当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上交至学生会办公室。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