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辅修专业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师教〔2013〕7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4年辅修专业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13年12月27日前,各辅修专业在学院网页上公布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度安排及缴费金额。
2、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13日,学生登录教务综合管理系统报名并递交报名材料(未按时递交报名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3、2014年1月14日至2月21日,主修专业学院、辅修专业开课学院、教务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4、2014年2月24日至28日,完成修读学生的缴费工作。
5、2014年3月3日,开始教学工作。
二、报名
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13日学生登录教务综合管理系统(选课管理—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并提交以下纸质报名材料:
1、福建师范大学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2、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单一份(2013级学生的成绩单可于2014年2月19日前提供)。
报名材料经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审核、盖章,由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汇总后于2014年1月14日转交开办辅修专业的相关学院。由开办辅修专业的学院对申请修读学生进行必要的考核,并将通过考核、可以修读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审批。
三、专业开设情况
2014年我校开设辅修专业及招生相关信息见下表。
学院 | 拟开设的辅修专业 | 联系人 | 招生咨询电话 | 招生咨询地点 |
经济学院 | 工商管理 | 黄绍勇 | 22867943 | 旗山校区:文经楼317 |
金融学 | ||||
财务管理 | ||||
市场营销 |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许雅莉 | 22867896(周二、五);83423373(周一、三、四) | 旗山校区:文经楼409;
仓山校区:文科楼706 |
秘书学 | ||||
法学院 | 法学 | 陈琳娜 | 22867989 | 旗山校区:文经楼317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范美秀 | 22868033 | 旗山校区:文经楼613 |
赵丹丹 | 83462016 | 仓山校区:外语楼523 | ||
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 | 张为娣 | 22868724 | 旗山校区:旅游楼206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苏初盛 | 22868107 | 旗山校区:理工楼607 |
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刘艳琼 | 22868131 | 旗山校区:理工楼502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
网络工程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刘晶晶 | 22868183;83402619 | 仓山校区:5号楼203;
旗山校区:理工楼414 |
地理科学学院 | 地理信息科学 | 彭俊芳 | 22868221 | 旗山校区:理工楼309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四、收费标准
辅修专业教育实行学分收费听课制,文、理、工科和体育类专业收费标准为每学分12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分150元。
教务处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