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复合型行政管理专门人才。具体要求:
1.具有严谨的学风和献身科学精神,自觉投身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工作。
2.系统掌握行政管理专业理论知识与相关理论知识,人文社会科学理论素养较高,科研能力较强,能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开展科研工作具备从事科学研究、行政管理和学校教学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
1.公共管理理论与实务
2.公共经济管理
3.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4.公共管理伦理与文化
5.领导科学
三、修业年限
硕士生修业年限为2-4年。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和专业方向课的学分不少于23学分。毕业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五、培养方式
1.本专业采取导师组集体指导与导师专职指导相结合的研究生培养方式,重点培养研究生的专业理论素养和独立科研能力,旨在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2.本专业研究生必须修完全部专业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程、专业学位课程、专业选修课程等),通过课程考试并达到规定成绩者,方可取得相应学分。修完规定学风后,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与写作。
3.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参加科研活动。研究生应尽可能参加导师课题研究工作,并在导师指导下,在公开刊物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本专业研究生均应参加国家、省、校的科学讨论会、学术报告,参加次数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要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教育实习。本专业研究生要到党政部门从事社会实践和见习活动,并撰写调研报告。在导师指导下,从事教学工作,教学时间不少于8课时。
5.本专业研究生修完全部课程后,进入学位论文的撰写阶段。毕业论文开题一般在第四学期末进行。通过开题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写作。
6.学位论文撰写,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必须有一定的创新性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依据我校硕士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进行论文送审与答辩。
六、课程学习
1.课程设置
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课 程 类 别 | 课 程 编 号 | 课程名称 | 开课 学期 | 学 时 | 学 分 | 备注 |
公共 基础课
| SG00000000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一 | 36 | 2 |
|
SG0000000002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二 | 18 | 1 |
| |
SG0000000004 | 研究生外语(英语、日语、法语) | 一、二 | 216 | 4 |
| |
学科 基础课 | SJ02120401 | 行政管理原理与原著 | 一 | 60 | 3 |
|
SJ02120402 | 公共治理前沿问题 | 一 | 60 | 3 | ||
SJ02120403 | 公共政策分析 | 一 | 60 | 3 | ||
专业 主干课
| SZ0212040101 | 行政伦理与文化 | 二 | 60 | 3 |
|
SZ0212040102 | 领导科学 | 一 | 40 | 3 | ||
SZ0212040103 | 中西方管理思想比较研究 | 二 | 40 | 2 | ||
专业 方向课
| SF0212040101 | 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 | 二 | 40 | 3 |
|
SF0212040102 | 当代西方政治思想 | 一 | 40 | 2 | ||
SF0212040103 | 行政法专题研究 | 一 | 40 | 2 | ||
SF0212040104 | 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 二 | 40 | 2 | ||
SF0212040105 | 公共经济学 | 二 | 40 | 2 | ||
SF0212040106 | 管理心理学 | 二 | 40 | 2 | ||
SF0212040107 | 社会研究方法 | 二 | 40 | 2 | ||
SF0212040108 | 公务员制度 | 一 | 40 | 2 | ||
|
| 学术活动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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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应至少修满30学分,一般以30-36学分为宜。在学期间参加并完成学术活动要求者,可计算2学分;教育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不计学分。
3.教学方式
教学方式灵活多样,实行讲授与研讨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充分发挥研讨方式在促进学生的自主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中的作用。
4.考核方式
课程学习必须通过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学科基础课均为闭卷考试。提倡以要求学生撰写读书报告、调查报告等形式加强过程考核,以课程论文等形式进行期末考核。考核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评价,注重引导和促进硕士生进行自主学习和研究。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研究计划、开题报告、论文进展报告和论文评阅与答辩等。
1.研究计划
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尽早初拟论文选题范围,并在入学后第一学期内制定研究计划,提交学院办公室备案。
2.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生一般应于第三学期期末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通讯评阅的时间间隔不应少于8个月。
开题报告的审查应重点考查硕士生的文献收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设计能力。
3.论文进展报告
硕士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作进展报告,并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报告的次数应不少于5次,形式和范围由指导老师自行确定。
4.论文评阅与答辩
硕士生学位论文必须由导师认可,并经过TMLC系统检测和专家评阅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
论文答辩应从论文选题与综述、研究设计、论文的逻辑性和规范性、工作量等方面重点考查论文是否使硕士生受到了系统、完整的研究训练。
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应修改论文,并再次申请答辩,两次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答辩的具体要求详见《福建师范大学授予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硕士学位工作细则》。
八、实践活动
硕士生培养应重视实践教育。力求实践教育贯通课内与课外各种教育活动。在注重课外实践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发挥课堂教学的实践教育功能,在课堂教学中更多地通过实际问题引导学生学会处理复杂问题,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