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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2浏览次数:1240

2018届校内、外推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1732)、《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师大公管〔20155)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下称“推免”)接收工作的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接收名额

我院2018年接收校内、外推免生的人数共7名。接收专业包括政治学理论国际关系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社会工作等5个专业。

各专业具体接收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二、接收对象和条件

正式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接收工作安排

    1.9月25—105日,我院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的报考情况,对考生进行审核,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20179月1日以来推荐学校医院或其他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和《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供审核。

    2.10月10日22日,我院会组织开展几次复试、录取工作,并在研招网上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待录取通知,确定拟接收的考生名单。对参加复试而未被接收的考生,将及时反馈信息。

    3.10月24日前,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接收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学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合格后正式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推免生在硕士研究生在当年9月1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5.以推免生身份被我接收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新生,在基本奖助学金基础上,还可享受学校“推免生奖学金”每人8000元。以具体学校文件为准。

    监督电话:校监察处:22867115;校研招办:22867434;院研招办83466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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