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闽师研〔2019〕24号,下称《接收办法》)和《福建师范大学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闽师研〔2018〕26号,下称《卓越中学教师计划》)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推免生接收对象、专业、名额
1、推免生接收对象: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硕士接收专业包括:公共管理、社会工作(专业学位)
3、拟接收名额:公共管理专业拟接收推免生6人,社会工作专业拟接收推免生3人。实际接收名额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接收工作安排
(一)9月24日前,我院按《接收办法》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督查组、接收复试小组。
(二)9月25日至10月20日,我院按照《接收办法》要求,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确定并公布拟接收的考生名单。我院将向参加复试而未被接收的考生及时反馈信息。具体请时刻关注我院在研招网上的通知公告。
(三)复试方式采取面试方式,面试一般采取由考生当场随机抽取题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同时,面试老师还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四)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或提交2019年9月1日以来推荐学校医院或其他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和《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供学院审核。
(五)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推免复试内容
1、外语水平测试:英语口语及听力。(30%)
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70%)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四、推免生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时间:10月8日学院拟开展第一次复试工作,10月9日至19日,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再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请关注我院在研招网的通知)
2、复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11楼
五、录取方式
(一)接收工作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按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拟录取初选名单。
(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各专业按照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且体检符合教育部规定要求的考生,我院将在研招网上发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和确认。
(四)学院一般会为拟录取的推免生指定硕士生导师,为推免生提前进行研究生学习规划创造条件。
六、学费与奖助政策
1、学费。按学制年限收费,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
2、奖助政策。以推免生身份被我校接收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可享受学校“优秀生源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8000元;学校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详见《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yjsy.fjnu.edu.cn/)。
七、咨询方式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0591—83466089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91—22867434
监督电话:0591-22867115(监察处)。
附件:
1.报考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检项目清单
2.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