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毕业实习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全面提高毕业实习的质量,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目的与任务
本着“厚基础、宽口径、强技能”、有利于知识的实际应用、有利于专业基本训练的原则,使学生通过实习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关注热点问题,巩固和拓宽所学的管理专业理论知识,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积累公共管理实际工作经验,成为顺应时代发展的公共管理新型人才。
组织学生到基层行政部门、各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非政府组织进行实习;组织学生到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综合执法及管理部门、城市社会团体、市容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与物业管理单位、城市建设相关企业等进行实习;指导学生参与基层政府部门的管理服务,使学生获得政府管理实际的知识,形成对基层政府管理工作的直接感知,亲身感受我国政府机关运作程序与规则,熟悉现代城市管理方法,提升城市公共事务管理的思维与能力;进一步巩固学生的专业情感和初步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指导学生进行与自己生活或工作直接相关的专业领域现实问题的社会调查,增进学生对专业实践领域某些问题的理解,帮助其得出自己的结论、形成自己的见解;使学生学会更好地了解社会、接触社会、从思想品德到专业知识的全面培养锻炼,更能适应社会要求。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的毕业实习领导小组,指导各专业的实习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教师编写各专业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制定实习计划。
2、组织实施实习计划(确定指导教师,选择实习地点,学生的分组和实习过程的管理等)。
3、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工作,组织开展实习前的专题培训,强化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等,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杜绝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4、经常检查实习的情况,及时掌握实习动态,负责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5、负责实习经费的安排与开支的审核。
6、总结实习工作、评定实习成绩。
7、组织实习经验交流会,评选实习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院级表彰并向学校推荐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报告。
8、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上报。
9、负责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1、根据据实习教学计划、实习大纲、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拟订实习进度安排,编写实习思考题、作业,做好实习前有关准备工作。
2、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教育实习生严格遵守纪律,谨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3、指导学生做好实习计划以及实习记录、实习作业、实习报告和总结,评定实习成绩,完成实习工作的全面总结和专题总结(或论文)。
4、深入实习现场,具体组织学生实习、参观、收集资料,组织现场教学,请实习单位管理人员作报告、讲座,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组织阶段小结,交流实习经验。
5、具体负责实习经费的开支,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6、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汇报学生的实习情况,加强管理,确保学生实习任务的圆满完成。
7、协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定实习成绩, 并写出评语。
(三)对实习生的要求
1、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生实习守则,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
2、在实习期间需要制定个人实习计划,做好实习记录,完成实习作业,进行实习总结,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少于3000字的毕业实习报告。实习结束后应在两周内将本科学生实习手册上交学院,作为毕业实习考核的依据。
(1)实习计划应包括实习时间、地点、基本内容和方式等。
(2)实习记录要求记载每天的实习内容、心得体会和存在的问题。
(3)实习作业可以是案例分析、方案设计、调查报告、实习论文、实习的主要业务等。
(4)实习总结应包括组织纪律、实习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实习手册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5)实习报告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概况、实习具体内容、实习效果及收获、经验和体会、意见建议等,并作出简短的自我评语。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文字简短明确流畅。
(6)本科学生实习手册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用A4复印纸打印,并按照封面、个人实习计划、实习单位联系表、实习记录、实习作业、实习总结、实习报告、实习成绩鉴定表顺序装订。
三、形式和内容
根据专业特色和实际情况,学院采用分散实习为主,基地集中实习为辅的方式进行毕业实习。分散实习的单位必须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内容比较齐全的单位,由学生自主联系并报学院备案,学院指派教师进行实习指导;基地集中实习由学院统一联系实习单位,根据学生报名情况选拔分组,由指导教师带队,集中进行。
实习内容由专业负责人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要求制定,并编制科学可行的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实习计划在实习开始前一周制订,要明确实习时间安排、实习场地、实习内容及目的要求、实习的方法与步骤、具体组织领导、指导教师安排及分组名单、实习总结与考核、实习活动日程安排、实习纪律、注意事项等。
四、日程安排
大四上学期开始实习,实习时间为8周。
1、见习阶段(第一周)
(1)熟悉实习单位的部门机构设置,了解实习单位的部门职责和范围。
(2)安排实习学生实习部门,要求学生主动与该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学习好的工作经验和方法。
(3)实习生通过见习,应结合所学相关政府运作方面的知识,对所在部门工作进行归纳总结,以期把实习做得更好。
2、实习阶段(第二周至七周)
(1)完成实习部门的日常工作。包括文件传达、信件分发、会议记录等工作。
(2)实习生要学会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并在原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有效的进行。
(3)全程参与实习单位的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并根据自己的专业要求,带着专业的知识、视角观察、分析问题,对实习期间经历的人与事作出总结和反思。
3、总结阶段(第八周)
(1)实习生要认真撰写社会调查报告。
(2)按实习小组交流心得体会。
(3)实习队长、组长做好实习工作小结。
(4)做好实习结束工作。实习结束时,各小组应把实习生的个人心得体会、社会调查报告、工作小结等汇总并上交。
(5)做好实习队与实习单位的交接工作,顺利返校。
4、实习成绩评定阶段(第九周)
5、材料上交归档阶段(第十周至十一周)
五、成绩评定
1、成绩评定主要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尊敬师长、团结协作;出勤情况、纪律表现;实习日记、作业、总结;实习报告等五个方面考核。成绩评定标准参考《福建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2、毕业实习成绩确定的具体方法是:学生参加校外实习,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提出初评意见,学院指导教师根据初评意见、实习作业、实习总结、实习报告以及组织纪律、实习表现和工作能力等,提出建议成绩,由学院审定;学生参加校内实习,由实习指导教师提出初评成绩,报学院审定。
3、实习的单项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实习总成绩按单项成绩比例求和,总成绩按五级制记分,百分制换算成五级制:优(90~100分,一般不超过实习生总人数的20%),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合格条件为:①确实进行了专业实习全过程;②实习态度认真,实习计划周密、实习过程记录详尽、实习行为受到实习鉴定方的好评;③实习总结或报告语言通顺,字数符合要求。不合格条件为:凡不符合合格的标准中所提到的任何一条要求,均视为不合格。
4、单项成绩占毕业实习总成绩的百分比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成绩占总成绩的40%;尊敬师长、团结协作成绩占总成绩的10%;出勤情况、纪律表现成绩占总成绩的10%;实习日记、作业、总结成绩占总成绩的20%;实习报告成绩占总成绩的20%。
5、凡参加毕业实习的时间不足毕业实习规定时间三分之一者,不予评定毕业实习成绩。
六、注意事项
1、实习队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实习生要严格要求自己,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并起表率作用。
2、各实习队要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原工作人员,虚心向他们学习。
3、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实习单位交给的工作任务,有事须先请假,经实习单位和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
4、实习生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注意仪容仪表,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5、实习期间要注意人身、财物等安全,涉及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双方指导教师汇报,学院指导教师需及时向分管教学院长汇报具体情况,及时排除或处理。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