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当前,在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保障面临不少难题,成为急需补齐的民生短板。按照十九大提出的要求,笔者认为,着眼于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增强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这是补齐养老服务民生短板的必然要求。
建立以家庭自我照顾为主,社区居家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无论是由上海率先提出的“9073”养老格局还是后来为大家所熟知的“9064”格局,其理念都是一致的,都强调养老的主要方式要依靠家庭自我照顾。这是考虑到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绝大多数老年人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家庭自我照顾作为一种经济高效的养老服务方式,对政府而言,节省了基建和各种配套费用。对老年人而言,居家养老服务适合绝大部分家庭的承受能力。问题在于,在家庭自我照顾之外,如何满足更高的需要,为这部分占据老年人口90%的养老人群提供更多更好的延伸性服务,比如更好的文化娱乐休闲场所与设施,这是目前在养老服务领域必须补齐的第一块短板。这一点,社区居家养老更能够提升老年生活质量,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社区居家养老不仅能有效改善老年人生活品质,而且能大大减轻其家庭成员负担。目前的情况是,我国社区居家养老的总体水平较低,内涵有待提升。大多数社区对老年人仅仅限于日间照料上,而且停留在类似于“一间房,几张床”的比较粗放的状态。此外,能够实施购买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还很少,总体上看,根本无法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与对美好的晚年生活的向往。未来一段时间内,通过循序渐进,分步实施,一定要补齐社区居家养老的这第二块短板。优质的公办养老机构太少,而希望进入优质公办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太多,这种供不应求的现象一直存在。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老年人,可以通过市场导向,引导其进入高端养老社区,比如现在开始成型的养老地产,满足其对于养老的高品质需求。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增加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一是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有效利用各种闲置存量设施,实施社区老年人照料中心建设工程,满足社区老年人就近集中照护需求。继续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服务,采取市场化方式,引进或培育一批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培育养老特色品牌,逐步形成跨行业、广覆盖的养老服务产业集群。统筹社会服务资源,健全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化发展、集约化运作。二是增加机构养老服务供给。加快存量养老机构设施改造,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增强养老机构床位的护理功能,提高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能力。完善社会福利中心的功能拓展,在保障兜底对象基本服务的基础上,通过PPP、公建民营等模式面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整合和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和其他可用的社会资源,兴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因地制宜兴办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机构。三是增加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实施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工程,逐步将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推进公建民营,探索由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连锁化托管运营,推进资源整合,提高运营效益。实施农村幸福院建设工程,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娱乐等日间照料服务,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面。四是增加老年产品用品供给。支持老年康复辅具生产企业通过技术革新、工艺优化,提高产品附加值,扩大市场占有率。支持企业开发安全有效的健康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开发适老住宅、老年公寓等老年生活设施,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五是增加旅居、候鸟式养老服务供给。依托全国具有区位、生态、文化优势的地域,结合新型城镇化和旅游名镇、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一批“候鸟”养老基地,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人休闲养生度假产品。依托现代医疗产业发展,引进国内外先进生物技术产业,开发高端健康体检、医学美容、养生护理、医疗保健等养生旅游项目,打造一批高端医疗养生度假区。
坚持制度创新,探索新型的养老服务模式。首先,探索、总结和推广新的养老方式。探索实行“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农村社会互助养老新模式,解决老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活动等需求问题。“村级主办”就是由村委会利用集体资金、闲置房产或租用农户闲置房产设施,村集体量力而行地承担水、电、暖等日常运转费用。“互助服务”就是由子女申请、老人自愿入住,衣、食、医由本人和子女保障。院内老人年轻的照顾年老的,身体好的照顾身体弱的,互相帮助、互相服务,共同生活。“群众参与”就是由村集体组织、动员和鼓励村民、社会力量和志愿者,特别是外出经商“成功人士”回报乡亲,为互助幸福院提供经济支持或服务。“政府支持”就是由各级政府从政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指导。其次,推动医养结合,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鉴于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趋势严重,民众的长期护理需求十分庞大。同时,随着家庭的核心化以及女性就业率的提高,家庭的照护功能正在逐渐减弱,而市场化的长期护理服务由于其高昂的价格,与民众的需求相去甚远。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合理可行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维护养老的可持续发展。受到民众总体收入水平偏低、缺乏相关的法律制度保障、护理机构及专业护理人才数量不足、风险控制技术落后、相关统计数据资料不足等五大因素制约,应加强对基础性数据的追踪调查和统计分析,培养专业护理人才,发挥居家护理和社区护理在长期护理保险给付中的作用,健全有利于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最终,在遵从公平性原则、多方共担原则、适度普惠原则的前提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可以采取三步走:第一步,建立长期护理救助制度并发展商业保险模式作为补充;第二步,采取“护理跟从养老与医疗”原则,建立基本的社会长期护理保险;第三步,实行覆盖全民且防护与护理并重的强制性社会长期护理保险。
(文章载于:《福建日报》 2017-12-25 10版/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