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新一轮福建师范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通知》(师委组〔2020〕3号)和《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实施办法》(师委公管〔2014〕11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支部工作活力,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简称“支部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活动对象
全院党支部,2020届毕业班党支部除外。
二、立项活动申报要求
1.主题鲜明、富有时代感。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育部党组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意见》和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要求,结合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实际进行项目设计、组织策划。
2.解决问题、富有创造性。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当前高校基层党建突出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活动特色鲜明、成效明显,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3.组织严谨、突出科学性。活动过程组织严密,有科学的活动方案、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
4.成效明显、具有示范性。支部党员参与度高,党支部工作活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在服务中心、服务师生中发挥作用。
各党支部要紧扣上述申报要求,对照党建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建设培育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对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查摆问题,着重在“七个有力”上下功夫,紧密结合当前基层党建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重点、有针对性开展立项选题和活动组织,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新平台,创新方式,提高成效。
三、组织实施
1.组织发动(2020年2月29日前)。各党支部根据本通知精神,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充分调动党支部的工作积极性,认真进行项目的设计和论证,并要求每个支部均申报支部立项。
2.立项申报(2020年3月15日前)。党支部填写《公共管理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院级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支部立项”相关表格和材料均可在学院网站下载)。各学生党支部申报材料由所在年级辅导员审核,教工党支部申报材料直接交学院党委组织员办公室。3月15日,请所有申报立项支部将《申报表》(页数一般为4页,双面打印)(一式5份)报送学院党委组织员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295384557@qq.com。
3.立项评审(2020年3月30日前)。学院党委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3个(其中1个为教工支部立项)参加申报校级立项。若推荐项目未获得学校立项则由学院予以立项。
4.项目开展(2020年4月-2020年5月)。各党支部根据项目申报方案有序组织开展活动。
5.结项总结(2020年5月)。各项目认真做好“立项活动”的总结,校级立项的支部和院级立项的支部分别填写校、院两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立项结项申请书》(简称《结项申请书》),整理结项成果材料(应是突出活动特色的标志性成果,包括不少于5张的活动照片,《结项申请书》及结项成果材料的整理装订等要求可在组织部和学院网站下载),校级立项报学院党委审核,院级立项由各年级辅导员审核,并于2020年6月5日前将各项目的《结项申请书》和结项成果材料报学院党委组织员办公室。
6.项目验收及表彰(2020年6月)。校级立项由校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进行结项审查,通报验收情况,并评选出校级优秀成果,推荐参评省级优秀成果。院级立项由学院党委进行结项审查,评选出院级优秀成果,并在2020年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
四、资助管理
1.支部立项分为两类,一是校级立项项目,二是院级立项项目。其中,校级“支部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全校重点项目约15项,一般项目约25项。没有进入校级立项的项目作为学院立项项目组织开展。
2.校级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000元,校级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000元,该项目经费由学校资助;对获批校级项目且结项获校级优秀立项的党支部,学院再给予500的奖励,院级立项项目每项资助1000元,该经费由学院资助。
3.校级、院级立项资助经费将在项目通过验收后下拨;立项资助经费按资助总额50%预拨。若项目未通过验收,余下的经费将不予资助。经费使用办法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1.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既要有总体工作安排,又要对基层支部加强帮助和指导,从项目设计、申报、实施、总结等各个环节推进立项活动精细化,并在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将活动抓好抓实。
2.突出特色,注重创新。不同单位、不同支部要因单位制宜,因支部制宜,因支部党员制宜,精心设计活动内容,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创新,努力打造特色品牌活动,避免千人一面。立项活动要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有机结合,并要处理好党内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避免用党日活动、寒暑期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和单纯教学科研任务等简单代替支部立项。
3.及时总结,健全机制。要及时总结支部立项的开展情况,注重通过网络、报纸等形式宣传主题活动的进展、特色等;注意活动图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注重活动的总结提炼,积极撰写经验性材料或理论文章,巩固活动成果。以开展支部立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机制,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附件:1.公共管理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院级项目申报表
2.公共管理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院级项目结项申请书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