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委公管〔2018〕8号
关于表彰2017-2018学年“优秀班主任”的决定
各系、班级: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暂行规定》(闽师委综〔2014〕87号)、《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师委公管〔2018〕6号)文件精神,学院2017-2018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已经完成。经学院考核小组评议、院党委会议审批,决定评定张铃枣、黄宁莺、刘苏3位班主任为“优秀班主任”,予以表彰,并奖励500元奖金。
希望全院师生学习优秀班主任立德树人、敬业爱生的精神风貌,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