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师德修养与教学纪律
1、任课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自觉地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教书育人活动。
2、在教学过程中,坚持正确的思想政治方向,不得散布任何资产阶级自由化观点,不得散布任何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否则以教学事故论处。
3、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热情关心,要结合课堂教学工作,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要结合历史学科的内容特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真正做到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任课教师要加强自身的品德修养。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思想作风,言论举止、教学态度等方面要对学生起表率作用。
5、任课教师不得无故缺课,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提前下课,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请人代课,否则以教学事故论处。
6、教师不得随意停课、调课。因故需要停课、调课时,应事先向院办公室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出具证明,经院长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否则以教学事故论处。
7、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按照规定的课程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不宜随便讲述与课程无关的内容,也不能任意增加或减少学时,否则以教学事故论处。
8、教师外出兼课、兼职,应报院长同意,并服从本院的教学安排,不得影响本院的课堂教学工作,影响教学质量。
9、坚决贯彻执行《福建师大教学事故认定的处理办法》以及本院制定的违反纪律的扣分条例,对违反教学纪律的任课教师,一经查出将依照上述办法和条例严肃处理。(见附件:《福建师范大学教学事故分类与等级界定表》)
二、教师资格和任课条件
主讲教师原则上应由学校聘任,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教师开设课程还应须具备以下条件。
10、对该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或发表过论文、专著以及其它研究成果;或曾到兄弟院校系统进修过,积累了较丰富的资料,从而保证教学的质量。
11、要有合适的教学大纲,最新的教材、系统的教案和丰富的教参等教学资料。
12、要求开课的教师,应有充分的理由说明开设该课程的能力、水平和条件,并事先填写开课申报单,经分管副院长审批后,才正式具备该课程的任课资格。
13、青年助教须有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方可试讲部分章节。
三、课程教学和课外指导
14、各门课程均须制定教学大纲,明确规定本课程的教学目的、主要内容和各章节的教学要求、提供参考书目、思考题、介绍最新学术动态。教学大纲应由教研室主任组织专任课程教师集体编写,报分管副院长审批后执行,并通过教学实践定期加以修订。
15、各门课程都要有统编或自编教材,选用教材时,应注意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开课时,应保证学生人手一部教材,如因出版、运输等原因延误而未能及时提供教材,任课教师在接到教材管理部门通知后立即编印讲授提纲,以应急用。
16、任课教师应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拟定教学进度表,从整体上安排各章节的时间分配,教学要点,所采取的教学方式、所需的教具、布置作业次数和考试考查的时间等。教学进度表在教研室主任审定后,于开课之前上交院办。任课教师的上课进度严格按照进度表执行,不得随意拖、赶教学进度,否则以教学事故论处。
17、任课教师要认真备课,编写讲稿,既要深入钻研教材,又要阅读大量有关的文献资料,掌握最新的科研动态和趋势,有关内容应及时在教学中体现。
18、任课教师在上第一堂课时应明确向学生指定与教材相配合的教学参考资料与必读书目。如果教学参考资料是自编的,应及时打印分发给学生。
19、任课教师课前应点名或委托班干部点名,以检查学生出勤情况。要注意维持课堂秩序,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
20、教师上课时,要注意语言清晰流畅,语音准确响亮,板书清楚规范,课堂时间分配合理恰当。
21、课堂讲授应做到理论准确,概念明晰,论证严密,逻辑性强,突出重点、难点和疑点,既要有科学的严谨性,又要注意表达的生动性。
22、课堂讲授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讲清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要联系社会实际、学习实际,加深学生对基本理论的理解,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3、任课教师在完成教学大纲规定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和接受能力。适当地介绍学术界动态和科研新成果,以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
24、任课教师要认真听取同行专家和学生对本课程教学的不同意见和合理建议,不断地改进教学水平。
25、任课教师要定时下班级对学生进行课外指导。课外指导的主要内容: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阅读参考书目和文献资料,掌握学习方法和学习规律,解答各种疑难问题。其目的是培养学生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和习惯。
26、为了帮助学生理解和巩固课堂讲授的内容,任课教师必须布置思考题和作业。还要认真及时批改作业,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和在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要专门记录,以便进行课堂讲解和课外辅导。对不按时交作业和马虎应付甚至抄袭作业的学生,要严格进行批评教育。对屡犯不改的学生,应上报分管副院长,取消其考试资格。
27、任课教师应支持和帮助学生围绕本课程学习而组织的课外兴趣小组或科研小组,积极热情指导学生开展活动,共同营造热爱学习和探研问题的浓厚氛围。
四、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传统教学方法演绎、轻归纳;重讲解,轻自学;重接受学习、轻发现学习;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因此,长期以来形成了灌输式、填鸭式的教学方法,阻碍了学生思维方法、创新意识和实际能力的培养。为此,必须加大教学方法改革的力度。
28、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
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就是要重视学生在课堂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践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生动活泼的课堂教学方法。以下几种课堂教学方法可供参考。
(1)发现问题教学法。向学生提供一个包含问题的情境,启发学生自己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养成学生积极思维倾向。
(2)探讨式教学法。在课堂上向学生展示一个尚未立论的新观点,发动师生共同探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3)内容不完全教学法。在课堂教学中有意留下一段空白,让学生自己去查阅有关资料,提出自己的推测和结论,从而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自学讨论法。让学生自学教材后进行分组讨论。可由学生向教师提出质疑,也可由老师向学生提出有争议的问题让学生讨论,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思辨能力。
(5)专题研究法。围绕学术界某些热点问题,组织学生查阅有关资料进行研究分析,通过自己的思考,形成自己独立的见解。
29、要精减课堂教学时间;增大课外学时的比例,给学生创造更
多的自学条件,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留下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0、积极为学生提供跨学科、主副修、课外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多种教学形式,为学生发现、发展各自志趣、潜力和特长创造条件,有利于学生个性和才能的全面发展。
31、加强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任课教师应尽可能把学生引入科研第一线,可以组织学生参与教学承担的研究课题。向学生介绍有关学术研究进展情况,布置学生阅读有关文献资料或学术专著,撰写学术小论文或读书笔记,以培养学生对研究的兴趣和能力。
32、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已进入教育领域,并继续深刻地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教学技术、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师应学习和掌握计算机多媒体教学技术,加速实现我院教学技术和教学手段才现代化,使之在我院的教学改革和提高整体教学水平中发挥重大作用。
五、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
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改革的目标是建立起适应21世纪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的教学内容和现代课程体系,以培养适应新世纪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33、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都要抓住学科与时代的发展,突出时代性和综合性,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增加反映学科前沿和研究方法的内容,充分反映科学研究和社会发展的最新成果,注意反映多学科的知识交叉与渗透。教学内容要删繁就简,精选精典教学内容。根据历史学科的特点,还要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吸收外国优秀文化成果、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以增强民族自信心。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必须反映和落实到教材的编选上,新编选的教材也一定要经教学改革实践的反复锤炼,使之成为精品。
34、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要服从于人才培养模式的变化,而人才培养模式的确定,要服从于科技、经济和时代发展的需要,同时还要服从于社会和市场的需求。过去历史学专业主要是培养历史学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师资,这一适应社会的空间过于狭窄。改革的原则是:淡化专业意识、拓宽专业口径,加强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以适应新世纪社会的需要。因此要求优化课程体系,打破学科课程间的壁垒,加强课程与课程体系间在逻辑和结构上的联系与综合。
35、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最后必须落实到课程设置上,根据上述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原则和要求,原有的课程设置必须进行改革。但是,在改革过程中应该妥善处理好改革与继承的关系,传统课程和现代课程之间的关系,专业教育课程和普通教育课程、教育学课程之间的关系。在专业教育课程方面,应适当精简必修课程,增加选修课的门数及科研实践、社会实践的周数。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教学事故分类与等级界定表》
公共管理学院
2009年6月制定
2011年 9月 15 日修订、院党政扩大会议原则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