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翔、吴晓林:中国行政机构协商民主的运作模式、逻辑与建议
摘要:中国行政机构协商民主的基本模式包括:“直接互动型”、“体制中介型”与“社会中介型”。这三种模式体现了改革模式开放、改革思路渐近、改革路径成型等特点。这些模式在运作中还存在“地域发展不平衡”、“行政主导较明显”、“协商民主层级低”、“民间社会不发达”等不足。因此,改革需要把握好“三个平衡”:第一,社会组织与政治秩序之间相平衡;第二,政策试点与政策扩散相平衡;第三,行政主导与平等协商相平衡。
(文章载于:《经济与社会体制比较》2014年第4期;人大复印资料《中国政治》2014年第10期;《新华文摘》2015年第5期摘编)